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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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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项目会审的纪要》(政办项〔2023〕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①桐口村桐口34号占地面积约44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②桐口111-2号占地面积约39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0.03平方米;③桐口302号占地面积约188.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8.1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招标内容为①桐口34号屋架、柱、檩等大木结构修缮,椽板望板博风板、屋面、屋脊、截水脊等屋面瓦工程等制安,条石、石门框、槛垫石、柱础、基础及墙体等建造,水电、消防管网预埋等;②111-2号、302号进行建筑落架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705752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的相关规定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8145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古建筑范围)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监理师证书(古建筑范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31日至202425,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佰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221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62330911,传真:  /  

联系人: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56508810,传真: /

联系人:智莉、刘佳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591-623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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