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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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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施工)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项目会审的纪要》(侯政办项〔2023〕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桐口村桐口34号占地面积约44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②桐口111-2号占地面积约39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0.03平方米桐口302号占地面积约188.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8.1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内招标内容包括①桐口34号屋架、柱、檩等大木结构修缮,椽板望板博风板、屋面、屋脊、截水脊等屋面瓦工程等制安,条石、石门框、槛垫石、柱础、基础及墙体等建造,水电、消防管网预埋等;②对111-2号、302号进行建筑落架,梓院、隔墙、檐柱等改造修复;及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桐口村桐口34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桐口村桐口34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57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范围)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30日至2024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219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330911,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3304转8810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佳佳、智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

        联系电话:0591-220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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