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角弄”革命先烈就义处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MJ2021-014号
各投标人:
现就“鸡角弄”革命先烈就义处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增加21.2条款“承包人须将本工程中的雕塑、文化长廊、纪念景石等品类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由承包人招标)。招标代理单位选定、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须报发包人备案确认后实施,因此引起的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等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和支付。上述项目造价按公开招标结果计入工程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定为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10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