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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施工总承包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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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16010

1、招标条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61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人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招标人对其建设的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施工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施工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3 咨询服务类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4 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施工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开展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复核工作;施工总承包项目日常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清单模板、验工计价、变更审核、新增项目预算审核、索赔、工程结算等;同步实施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工作(如有);配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审计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核。

2.5本招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复核工作)服务费设定控制费率(最高限价费率)为2.35‰(千分之贰点叁伍),投标报价超过控制费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1)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施工总承包造价约144亿元;(2)同步实施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工作(如有),则对应的服务费按闽价房[2002]457号文规定的五折另行计取。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完成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之日止。

2.7工作地点:福州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并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5年(近5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5年)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类似工程项目指下列之一:

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含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控制价编制或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业绩(要求单项咨询服务合同标的土建造价不低于4亿元且机电设备安装(不含机电设备费)造价不低于5000万元)。

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含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至少具有10年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近10年(近10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10年)内已完成过1项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或机电系统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投入的各专业负责人(即土建专业负责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负责人)近10年(近10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10年)内已完成过1项国内轨道交通土建或机电设备系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人资产没有处于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

3.2本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922日至20169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分至1200分,下午2 00 分至 5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中介服务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申请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10209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接收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须出示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人)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拾万元人民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fzztb.com)、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zmtr.com)上发布。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屿路20011

  编:350002

联系人:郑工、庄工

  话:0591-8811002888110030

  真:0591-88110030

 

招标代理人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号楼3

邮编:350028

联系人:邹工、刘工

  话:0591-87601739,87605950-8815、8823

  真:0591-8762398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116040100100069058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201601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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