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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琅岐城区道路(平安路延伸段、江滨路、201省道劳光村段)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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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MJ20168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琅岐城区道路(平安路延伸段、江滨路、201省道劳光村段)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榕开发改[2016]39号、榕开发改[2016]20号、榕开发改[201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琅岐城区

2.2工程规模:①平安路延伸段全长约563.453米,道路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造价约3715.92万元;②江滨路全长约7200米,修复道路分为AB两段,A段长4.6公里,宽度11米(含土路肩),B段长2.6公里,宽度10-13,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造价约1330.3万元;③201省道劳光村段全长约2700米,修建宽度为9.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造价约598.9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平安路延伸段起点位于八一七路(其中八一七路与平安路延段交叉口工程归属于平安路延伸段工程量范围),一路向南延伸终点止于平安路终点;②江滨路起于省道201线,止于望江楼;201省道劳光村段起于琅岐大桥,止于通和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绿化、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照明等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期暂定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江滨路路面改造应于2016111日前完工,201省道琅岐劳光村段路面改造应于2016101日前完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为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8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①平安路延伸段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74.7079万元;②江滨路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4218万元;③201省道劳光村段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5.3525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金额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①平安路延伸段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江滨路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201省道劳光村段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6 16 日至2016 6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⑥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24000 \* CHINESENUM2 贰万肆仟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7 12 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平安路延伸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平安路延伸段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任平安路延伸段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马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新道路;邮编:350017

电话:0591-83905233,传真:0591-83606968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3,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8806881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工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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