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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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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奔驰大道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焊装车间二71642㎡(含公用站房、机运连廊等),电池仓库1934㎡,分拣车间28810㎡,货运门二68.4㎡等;新增及改造相关配套建设和外线电力增容建设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含施工范围内的采购)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焊装车间二71642㎡(含公用站房、机运连廊等),电池仓库1934㎡,分拣车间28810㎡,货运门二68.4㎡等;新增及改造相关配套电力、暖通、热力、给排水、消防、动力、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建设,外线电力增容所涉及的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亿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最高投标限额为236.0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包含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本监理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厂房的监理业绩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本监理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厂房的监理业绩,且该业绩项目施工期间总监未发生更换,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所邀请的监理企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受邀投标者,请于2024731日至20248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记名方式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8229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邮编:35011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799176,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33048806、8815,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愿、刘佳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91-2279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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