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有房产江南片区日常零星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福州市。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江南片区保障房、经营性房产、自有房产等日常零星维修,具体内容以实际委托为准。
2.3. 承包方式: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的施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先行签订一年,经发包人对承包人一年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承包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与发包人续签施工合同。
2.4. 工期要求:单项工程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期满(2024年度-2027年度),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jzj.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4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9128,传真: /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3304转8810、8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佳佳、智莉
监督单位: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4层
联系电话:0591-87529128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