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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公园管理处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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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公园管理处零星维修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西湖公园、白马河公园、左海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为320万元,下浮率K值为8%,发包价:2944000元;(预算审核价仅作为单价参考,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西湖公园、左海公园、白马河公园管辖范围内木栈

道和园内设施零星维修。内容包括:西湖公园、左海公园、白马河公园管辖范围内亭台楼阁、园路、栏杆、座椅、假山木栈道等损坏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具体的修缮内容以发包人通知的修缮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规模: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施工单位需要在接收到发包人报修任务后需按时到场并按维修时限进行维修,若违反规定则按规定进行扣款(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16.2.2条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第(6)款)。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0万元;下浮率K值为8%,发包价:2944000元(预算审核价仅作为单价参考,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1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闽建办风景〔 2018 〕11号 )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30日至202323日,每天上午9  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纸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215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1.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0号,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727562,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邮编: 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5710转8827、881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0号

联系电话:0591-8372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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